内江市建立人口普查工作定期报告制度
为及时跟进各县(市、区)人口普查工作动态,7月1日,内江市印发了《关于建立人口普查工作定期报告制度的通知》,要求各县(市、区)定期报送人口普查工作推进落实情况、工作采取的有效举措、存在的问题等, 8月前每旬一报,9月、12月每周一报,10月、11月每日一报。定期报告制度的建立,使省、市能及时了解各县(市、区)人普工作开展情况,方便市人普办对各县(市、区)的工作指导督促,也有助于县(市、区)间的相互学习借鉴。下一步,我们将结合定期报告制度,建立工作通报制度,确保内江人口普查各项工作有序推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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